釋隆慧、釋覺慧至誠懺悔罪過
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其它
釋隆慧、釋覺慧至誠懺悔罪過
頂禮十方諸佛菩薩!
一切善德行人吉祥!
罪障比丘尼釋隆慧、釋覺慧愚痴駑鈍,此次針對“鳳凰週刋”完全未 經核實、顛倒黑白、誹謗、誣衊之報導, 國際佛教僧尼總會特於香港舉行記者招待會,會後所發出之聲明中, 竟沒有在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定佛號前加上H.H., 而且佛號後我們加註了原有的俗名,此已違背了一個比丘尼的基本律 規,至少毀謗言行。自2008年佛陀的寶書面世, 一百多位各教派領袖、活佛之認證、附議及祝賀已確認H.H.第三 世多杰羌佛之法定佛號,當然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並不以此為定 準,不以為然,同樣說自己是慚愧者、大家的服務員。但是更重要而 原則的是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之稱號是政府法律定性的, 故不可再用原世俗之名, 今國際佛教僧尼總會我二人在聲明文中竟然無明造下如此失德之稱, 罪大赫然,造成了對佛菩薩、對佛法之侮辱,落入罪業之行, 身為國際佛教僧尼總會負責人的我們, 特在此對十方諸佛菩薩及所有佛弟子、 行人們至誠懺悔此嚴重對佛法、對眾生之罪業言行。 我們今天公開聲明,佛弟子們以後任何見諸文字或口稱上僅能用 “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” 之法定佛號,不可與我二人犯同等黑業罪障。
南無多杰羌佛!
南無十方諸佛!
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!
無明造業比丘尼釋隆慧、釋覺慧 合十
2013年12月13日